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能源大厦
邮箱:SZCU@SZCU.ORG
深圳市代理机构代理接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办理指引
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立户注册的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其代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申报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处(以下简述受理处)审核受理。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办理。
一、信息填报与提交
(一)代理机构代理单位或个人委托的接收毕业生业务,需与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二)代理机构应为委托单位或个人正确解读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规则,认真审核申报信息。信息校核表经申请人核实确认签字后,由代理机构系统提交。
(三)代理机构代理保管或商调档案的,该先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再系统确认档案托管关系。
二、申请预约
代理机构一次性接收毕业生申报材料达80份以上的可全年度工作日内向受理处申请批量预约。
代理机构于本单位人才引进业务开办前填写《人才引进业务批量预约备案表》(附件1),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置处备案。本年度预约联系人、分管负责人及呈报材料签名须与已备案人员一致,备案公章须与呈报材料使用公章一致。如有变更,应及时报配置处备案。
三、材料审核流程
(一)代理机构审核申报材料
1.代理机构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深圳市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开展人才引进代理服务规范》(深人社发【201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监管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32号)等规定严格审核接收毕业生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真实性。
2.代理机构对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申报时已毕业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进行初期审核,审核后在材料清单上注明“已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签注日期。
3.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所有呈报市人力资源部门的申报材料,并签名确认。
(二)受理处受理材料
1.代理机构须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按《批量预约材料清单》(2份)排序,报送到业务受理窗口,并在《批量预约登记本》上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批量预约材料清单》上签名及落款时间,退还一份给代理机构。
2.受理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毕业生身份证、户籍类型、推荐表、成绩单和毕业证、学位证(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受理处根据批量预约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窗口预约受理或上门预约受理。
窗口预约受理:受理处后台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由审核人在每份材料上签名,并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受理。
上门预约受理:受理处去代理机构审核申报材料,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受理已审核合格的材料并系统打印《材料受理清单》(3份),受理处工作人员及代理机构材料交接人共同签名确认,1份受理处工作人员带回,2份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使用本人实名注册的密钥或帐户扫描申报材料并上传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代理机构应在材料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把已扫描的申报材料按照《材料受理清单》排序,报送受理处窗口。受理处指定专人核实无误后在《材料受理清单》上签名及落款时间,并退还一份给代理机构。
4.对暂不能核实的申报材料,暂不受理,在申报材料上写明原因,退代理机构;对经核实,确认为虚假材料的,当场系统列入黒名单,并没收虚假材料。
四、批文领取、发放及毕业生报到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到受理处窗口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转交给委托单位或毕业生本人。代理机构或委托单位指导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报到及迁户手续。
五、监督管理
1、市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加大对代理机构人才引进代理业务的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违反工作制度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暂停人才引进代理业务或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代理机构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对预约材料的审核把关,落实相关责任人。加强对人才引进密钥及账户管理,代理机构实名注册人才引进专用密钥和账户,密钥和账户所有人不得授权、转借别人使用。
3.受理处定期向代理机构通报申报材料审核情况。
附件:1.代理机构人才引进业务批量预约备案表
2. 受理代理机构材料清单
附件一
代理机构人才引进业务批量预约备案表
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名称:
|
(公章式样): |
|
代理机构负责人: |
本人签名或签章: |
联系电话: |
预约联系人: |
本人签名或签章: |
联系电话: |
材料审核人(含上网核实人): |
本人签名或签章: |
注:业务公章式样及上述签名须与人才引进呈报材料公章式样及签名一致。
附件二
受理代理机构材料清单
(毕业生接收)
代理机构: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受理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审核合格材料: 份,不合格 份。
已对上述( )份材料进行受理。
受理处材料审核人:
时间:
代理机构材料交接人:
时间: |
版权归属:深圳潇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站信息请勿转载,若本站内容侵犯他人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